京建发〔2016〕201号
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,东城、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,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,各集团(总公司):
根据《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京建法〔2007〕825号)和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(京建法〔2015〕21号)的规定,结合近几年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变化,我委组织对原《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》(2013版)进行了修订,修订后的《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》(2016版)发布之日起生效,现印发给你们,并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》(2016版)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5月31日
6-1关于发布《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》(2016版)的通知 附件.xlsx